信阳市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篇
一、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
1.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2.资助标准。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二、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3.认定要求。每学年初由学生个人申请、学校综合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认定工作完成后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下一个学期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4.资金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各发放一半。秋季学期资助资金于12月31日前、春季学期资助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中。
三、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3.认定要求。每学年初由学生个人申请、学校综合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认定工作完成后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下一个学期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4.资金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各发放400元。秋季学期资助资金于12月31日前、春季学期资助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中。
四、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五、社会资助
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