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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评估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

教体基二〔2020〕6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

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二〔2017〕151号)精神,在各申报幼儿园自评、县区教育(体育)局初评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市教育体育局于2019年10月22—11月1日组织评估组依照《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对申报合格的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同时对满5年的市一级幼儿园进行了复验评估。评估认定平桥区蓝天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商城县关爱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复验合格认定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河区阳光雨露婴幼园(五星街园)满五年未申报市级示范园复评验收,视为自动放弃,撤销其“信阳市一级幼儿园”称号。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的动态监管,指导各幼儿园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坚持科学保教,加强规范管理,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扶持帮助薄弱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带动当地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相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自文件公布之日起7日内,收回被撤销称号幼儿园的“信阳市一级幼儿园”牌匾,并交至市教育体育局基教二科。

 

附件:1.2019年度评估通过命名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名单

2.满五年复验通过命名为信阳市市级示范幼儿园名单

3.撤销“信阳市一级幼儿园”称号的幼儿园名单

附件.doc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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