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民办教育蓬勃发展
近年来,在罗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在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推进科教兴县战略,把办好民办教育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落实民办教育各项政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民办教育水平,全县民办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共有民办学校幼儿园174所,其中民办学校4所,在校生3860人,教职工286人;民办幼儿园170所,在园幼儿15096名,教职工1468人。今年我县被河南省教育厅表彰为民办教育管理先进单位,有多所民办学校被评为河南省和信阳市优秀民办学校。
依法保障民办教育发展。 2017年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明确了办学方向和优惠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各项合法权益,在县教体局专门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强化民办学校管理,切实激发了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活力。
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建设。 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发展教育,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在用地、资金、人才、税收等方面为民办学校建设大开绿灯。将阳光幼儿园、立才学校列入县重点民生工程,经常召开部门协调会为项目排忧解难,简化报批手续,减免各项规费,安排专人服务,保证按时开工、强力推进、顺利实施。目前占地40亩的阳光幼儿园和56亩的立才学校均已进入全面主体施工,预计2019年秋季可正式投入使用。莽张小巨星、莽张天骄、丽水京宝贝、丽水天蓝蓝、丽水新蕾、宝城小巨人、子路希望、楠杆五一、东铺小博士、周党金宝贝等一批标准化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落成,成为我县民办教育的靓丽风景。
切实加强师资队伍管理。 不断拓展培训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依托国培计划组织90名幼儿教师参加了送教下乡培训,通过说课、上课、评课开阔视野、交流学习,通过讲案例、讲故事转变观念、共同提高。每年都组织园长参加全省任职资格培训,先后有40名园长获得资格证书。每年都组织全县民办学校教师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模拟教学和创造性游戏比赛,培养出了一大批专业型师资力量。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成立了党支部,指派了联络员,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
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格准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消防验收和卫生评价两项前置审核,完善办学手续,近三年来先后为符合办学许可条件的41所幼儿园和2所培训机构发放了《办学许可证》。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制度。加强随访督导,将安全工作、校园管理、教学秩序、环境卫生、办学行为、校园文化等纳入经常性督导内容,做到检查有记录、信息有通报、问题有整改。强化年检制度,制定《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评估方案》,将办学方向、办学投入、教育教学、师生权益、基层党建等都列入年检评估内容,促进依法办学,对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每年进行表彰。
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近年来,我们多次召开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管理会议,每次都邀请食药监、交警、消防、疾病防控等部门同志参加,切实加强幼儿饮食、交通、消防和疾病防控等各方面的监管。同时,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联合食药监局开展了两轮食品安全检查,对30所无证供餐的民办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强制查封。每学期开学前,都联合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对有校车的单位进行源头化检查,签订安全协议,学期中集中整治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累计有5名超载驾驶人被刑事拘留。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先后督促65所民办幼儿园对332处消防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针对外地携程、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强化办园行为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杜绝了教师虐待、歧视、侮辱、体罚幼儿等问题的发生。
始终做好各项保障服务。 我们监管与服务并重,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更多的是搞好服务。面向办学主体,在办理办学许可证和校车标牌手续时,主动协调、积极沟通、耐心指导,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创造条件、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了快受理、快办结,不让群众多跑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全县目前已经购置专用校车51辆。面向社会群众,在规范校外培训管理中,我们联合四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深入宣传、全面摸排、集中整治,向社会公布了40所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在化解家校家园矛盾中,我们及时介入、客观调查、认真处理,既维护了双方合法利益,也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保障民办教育发展。 2017年县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规划,明确了办学方向和优惠政策,保障民办学校各项合法权益,在县教体局专门成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强化民办学校管理,切实激发了我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活力。
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建设。 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发展教育,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在用地、资金、人才、税收等方面为民办学校建设大开绿灯。将阳光幼儿园、立才学校列入县重点民生工程,经常召开部门协调会为项目排忧解难,简化报批手续,减免各项规费,安排专人服务,保证按时开工、强力推进、顺利实施。目前占地40亩的阳光幼儿园和56亩的立才学校均已进入全面主体施工,预计2019年秋季可正式投入使用。莽张小巨星、莽张天骄、丽水京宝贝、丽水天蓝蓝、丽水新蕾、宝城小巨人、子路希望、楠杆五一、东铺小博士、周党金宝贝等一批标准化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落成,成为我县民办教育的靓丽风景。
切实加强师资队伍管理。 不断拓展培训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依托国培计划组织90名幼儿教师参加了送教下乡培训,通过说课、上课、评课开阔视野、交流学习,通过讲案例、讲故事转变观念、共同提高。每年都组织园长参加全省任职资格培训,先后有40名园长获得资格证书。每年都组织全县民办学校教师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模拟教学和创造性游戏比赛,培养出了一大批专业型师资力量。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健全了党的基层组织,成立了党支部,指派了联络员,实现了党建工作全覆盖。
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格准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消防验收和卫生评价两项前置审核,完善办学手续,近三年来先后为符合办学许可条件的41所幼儿园和2所培训机构发放了《办学许可证》。规范财务管理,制定了《关于规范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制度。加强随访督导,将安全工作、校园管理、教学秩序、环境卫生、办学行为、校园文化等纳入经常性督导内容,做到检查有记录、信息有通报、问题有整改。强化年检制度,制定《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评估方案》,将办学方向、办学投入、教育教学、师生权益、基层党建等都列入年检评估内容,促进依法办学,对成绩突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每年进行表彰。
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近年来,我们多次召开全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和管理会议,每次都邀请食药监、交警、消防、疾病防控等部门同志参加,切实加强幼儿饮食、交通、消防和疾病防控等各方面的监管。同时,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联合食药监局开展了两轮食品安全检查,对30所无证供餐的民办幼儿园食堂进行了强制查封。每学期开学前,都联合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对有校车的单位进行源头化检查,签订安全协议,学期中集中整治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累计有5名超载驾驶人被刑事拘留。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拉网式排查,先后督促65所民办幼儿园对332处消防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针对外地携程、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事件,强化办园行为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杜绝了教师虐待、歧视、侮辱、体罚幼儿等问题的发生。
始终做好各项保障服务。 我们监管与服务并重,在加强督查的同时,更多的是搞好服务。面向办学主体,在办理办学许可证和校车标牌手续时,主动协调、积极沟通、耐心指导,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创造条件、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了快受理、快办结,不让群众多跑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全县目前已经购置专用校车51辆。面向社会群众,在规范校外培训管理中,我们联合四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深入宣传、全面摸排、集中整治,向社会公布了40所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在化解家校家园矛盾中,我们及时介入、客观调查、认真处理,既维护了双方合法利益,也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