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湖风景区七小迎接“河南省第六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
近年来,南湾湖风景区教育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结合起来, 与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继2016年南湾湖风景区中学成功创建“河南省第五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以来,经过认真筹备,2018年5月14日上午,南湾湖风景区七小迎来了“河南省第六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
省第三评估组专家新乡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科长、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张纪红一行4人,采取 听 取近年来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题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师生问卷调查、参观校园环境等多种形式,对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验收。
专家组对南湾七小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二是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全校上下形成联动机制;三是广泛宣传,氛围浓厚,校园环境优美,教师专业素养高,用语用字规范;四是多措 并举,扎实推进,各项活动开展有序,切实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信阳市教研室主任胡道学、市语言文字办公室主任冯伟、南湾教育办副主任熊旭东、教研室主任尹玲玲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