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等职业教育篇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以上学生,学习成绩、职业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评审时间。每年秋季学期由学校组织初评,由省、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评后,最终交由国家评审领导小组确定。
4.资金发放。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银行卡中,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的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全部免除学费,民办学校免除标准参照本地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个人负担。
三、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原连片特困等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平均2000元。
3.认定要求。每学年由学生个人申请、学校综合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需在春季学期4月底前、秋季学期11月底前完成认定工作,完成认定后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下个学期开始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4.资金发放。我市中等职业助学金按学期发放。秋季学期资助资金于12月31日前、春季学期资助资金于6月30日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中。
四、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优先申请滋蕙计划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监护入因见义男方伤亡的被监护入、残疾入于女、然士于女、事头无入扰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3.申请时间。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大学新生接到大学通知书后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学校审核后上报同级学生资助部门。
4.资金发放。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0月底前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中。
五、校内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入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资助。
七、社会资助
爱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