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基〔2022〕84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局直有关学校: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5〕36号)《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信阳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方案>的通知》(教体基〔2020〕123号)《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基函〔2021〕1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管理区,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