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三、申请条件
区域内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
四、办理依据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基〔2009〕905号)第二十九条:毕业、结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式样由省教育厅统一设计),经原发证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后生效。
五、申请材料
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未加盖钢印)(必要)。
毕业学校出具、原件1份,需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印章,补办日期按补办当天的时间为准填写,在毕业证明书上粘贴一寸或者二寸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原件1张,无涂改痕迹。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或省市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并提供申请材料。
2.市教育体育局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核验毕业信息后,加盖钢印,并通过无差别综合窗口发放给申请人或邮寄送达;审核不合格,不予审批,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七、办理结果
普通高中毕业证明书(加盖河南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专用章钢印)。
八、办理时限
1 个工作日。
九、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376-6369871。
2.网上办理:信阳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