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实施好《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积极稳妥做好我市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的具体行动。各职业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精神,积极参入“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建立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制度,落实学校校长是“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1+X证书教学改革
1、正确处理“1”与“X”关系。各试点学校要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正确把握学历证书“1”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的关系,既要通过学历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也要通过技能证书培训,强化新技术新技能学习,尽快适应岗位需求。
2、着力课证双向融通。试点学校要与培训评价组织按专业(证书)逐个研讨,根据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核心内容也可替代证书培训的相应内容。统筹学历教育内容、证书培训内容的教学组织与实施,提高教学效率,提高人才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
(二)不断扩大专业师资“种子”队伍
3、将X证书纳入全员培训范畴。试点学校要对接“1+X”证书试点需求,将“1+X”证书师资培训作为必修模块,纳入全员轮训内容。试点学校要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1+X”证书师资专项培训,发挥“种子”师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在实施“1+X”证书试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扩大优质“种子”专业师资队伍,为全面实行“1+X”证书工作奠定基础。
(三)逐步推进学分银行建设
4、职业学校开设学分账户。按照《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程》(试行)文件要求,结合“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完成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学生的账户开设工作,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职业学校设立“学分银行”,学生可以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学完一门功课,可将拿到的学分存入“银行”,工作几年回来后可以继续学习,学完一门算一门学分,累积到规定学分总数后即可“支取”相应学历。
三、规范试点工作组织管理
(一)优选试点证书(专业)
5、加强业务学习。学校要加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证书管理工作校际交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6、加强会商交流。试点学校应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用人企业的会商交流,积极宣传“1+X”证书制度试点相关政策,通报工作动态,联合开展问题研讨、师资培训和工作调查,主动对接行企人员职业培训需求。
7、及时报告试点工作。各学校要明确本校“1+X”证书制度推进工作的专职人员,及时上报“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便于市级统筹、指导、监督和协调。
8、坚持公益性原则。试点学校要积极会商各培训评价组织,对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成本进行单独核算,合理确定各类证书的考核费用标准。承担考核站点任务的试点学校,应统筹用好学校场地、设备、耗材、人员等资源,合理降低考核成本。
9、维护学生权益。各试点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证书考核收费的有关要求,统筹财政拨款、学费及其他事业收入等办学经费分担培训考核费用,保障参与试点项目相关专业学生至少参加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证。
10、建立工作机构。各试点学校须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机构,明确具体工作联系人,组织教师及学生参加试点工作培训,落实试点工作动态定期报送制度,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并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11、开展社会服务。试点学校要用足用好本校资源,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承担各类培训,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试点学校可将教师额外承担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工作量,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
四、加强监督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各县区要定期总结本领域证书的试点情况,研判工作成效,提出改进建议;各试点学校要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
五、做好信息宣传
各试点学校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等,每年10月报送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电子邮箱:bangong6230042@126.com 电话:6230042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