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属各单位(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的意见》(教办〔202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
加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深入落实“五公开”的具体举措,各地各单位(科室)要深刻认识规范基层教育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持续增强。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节点,确保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及时发布。落实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年报制度,年报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各单位要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年报在本级政府网站首页上公示,同时上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
(二)厘清发布内容。各地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应立足工作实际,按照《标准指引》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标准目录》中所列10个一级事项、34个二级事项公开内容,健全工作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等各项工作。
(三)加强平台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公开平台建设,突出政务定位,强化便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意见》要求,设置政务公开专职机构和人员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各级教育部门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能力水平。请各单位于6月11日17:00前,将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及本单位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附件4),报送至市教体局办公室邮箱xysjyjbgs@163.com。
三、强化督导问责
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按照相关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对未按照标准落实公开工作的,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
附件:
附件1教办〔2020〕174号省厅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编制本地标准目录的意见.doc
附件3: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