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发规〔2019〕197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市直各学校:
《2018年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市教育体育局研究同意,现予发布并作如下说明。
一、《公报》指标按教育年度统计,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二、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由于包含非正规年龄组(低龄或超龄)学生,毛入学率可能会超过100%。
三、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连续半年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将其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完全中学的学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校数和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其中,专任教师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
五、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六、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附件:2018年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9年5月20日
2018年信阳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全市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综合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机构)3030所,在校生1724355人,教职工111317人。
二、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1404所,学前教育入园幼儿128897人,在园幼儿32413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4.58%。
幼儿园教职工18398人,其中,园长1518人。专任教师1115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占72.08%。幼儿园占地256.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43.45万平方米,图书189.81万册。
三、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20所,在校生1019989人。教职工68092人,其中,专任教师64451人。
小学1100所,另有教学点1480个,毕业生118233人,招生117595人,在校生673146人。共有19350个班,其中,大班2102个(占10.86%),超大班137个(占0.71%)。小学学校教职工39805人,其中,专任教师38330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100%,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94.41%。生师比16.51:1。另有,代课教师2443人,兼任教师107人。
普通初中320所,毕业生104580人,招生119922人,在校生346843人。共有6771个班,其中,大班1526个(占22.54%),超大班64个(占0.95%)。普通初中学校教职工28287人,其中,专任教师26121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81.35%,生师比13.7:1。另有,代课教师942人,兼任教师425人。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校生33379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27%。其中,小学24389人,初中8990人。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在校生308074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0.2%。其中,小学189620人,初中118454人。
小学和普通初中学校占地分别为1675.02万平方米和1044.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492.61万平方米和385.71万平方米,图书分别为1440.16万册和1005.83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56352.12万元和39614.77万元。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97所,招生91967人,在校生268165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07%。
普通高中66所,毕业生61991人,招生64429人,在校生190891人。共有2910个班,其中,大班2484个(占85.36%),超大班1198个(占41.17%)。教职工13972人,其中,专任教师12815人。生师比14.9: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97%,研究生学历占8.58%。普通高中学校占地597.0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67.71万平方米,图书333.0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22165.22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31所,招生27538人,在校生77274人。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29.94%和28.82%。教职工4097人,其中,专任教师3340人。中等职业学校占地196.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45万平方米,图书152.5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值15364.69万元。
五、特殊教育
全市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10所,招生328人,在校生939人。教职工274人,其中,专任教师251人。特殊教育学校占地9.3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22万平方米,图书3.05万册。
六、高等教育
全市普通高等学校6所。毕业生24902人,招生34359人,在校生95478人。教职工6062人,其中,专任教师4807人。
七、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市职业技术培训机构63所,结业学生11852人次,注册学生10600人次;教职工329人,其中,专任教师122人。成人中学12所,结业人数2643人次,注册学生3067人次;教职工57人,其中,专任教师29人。成人小学18所,结业生1978人次,注册学生1978人次;教职工36人,其中,专任教师18人。
八、民办教育
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155所,在校生394845人,教职工总数28048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011所,在园幼儿185226人,教职工15430人;民办小学79所,在校生66080人,教职工2486人;民办普通初中41所,在校生64757人,民办普通高中13所,在校生27740人,民办中学教职工7462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8所,在校生25014人,教职工821人;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所,在校生26028人,教职工18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