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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

教基一〔2018〕733号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直有关学校:
寒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禁止违规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让师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和春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保证寒假放假时间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寒假4周,放假时间(以农历计)为当年腊月十八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即2019年1月23日至2月20日。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以农历计)为当年腊月二十三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即2019年1月28日至2月20日。寒假起止时间分别指学生寒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各县区要严格保证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统一安排放假、开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
二、严禁寒假期间办班补课
各普通中小学(含民办普通中小学,下同)一律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三、合理控制学生寒假作业总量
对学生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地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对作业的类型、数量、质量和效果进行研究和评价,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让学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能力和孝敬老人、服务社会的意识。
四、加强假期安全管理
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承担监护人的责任。要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造成伤害,严防煤气中毒和溺水事故的发生,做好雾霾、雨雪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工作。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报我局。
五、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管,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放假和开学时间,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媒体监督。对违规补课或其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学校及其负责人要按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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