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二〔2018〕220号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直有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按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招生计划执行,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全市2018年中招考试报名总人数为71010人,计划招生46000人。各县区要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见附件2),综合考虑各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化解大班额要求,科学分配本县区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实行网络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统一阅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教体局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考生资格审查、照顾对象资格审查、分配生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网上阅卷、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及新生录取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县区要在省、市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县区的招生方案。
三、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8〕1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由县区和初中学校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进行汇总,并要确保区域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具备当地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资格。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所在考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三)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查
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中招文件中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严格执行。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6月5日前,向初中学校提供需要审查的有关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逐项核实原证件和复印件,严格甄别材料真伪,防止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县区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汇总审核备案,并由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志愿填报
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志愿统一实行平行志愿(考试志愿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8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上填报志愿升入的学校。平台“志愿填报”栏预留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三个志愿填报进入通道。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的,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各县区教体局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要将普通高中招生学校的全称、代码、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政策等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使用。
六、命题
中招考试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8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七、考试
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工作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区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各县区务必于6月30日前将体育和理化生加试成绩按省定模版以刻录光盘的形式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八、网上评卷
各县区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业务水平高的教师参加网上评卷工作,要切实加强评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提高网上评卷质量,确保网上评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同时要做好评卷点的安全保密、网络设备调试和评卷系统运行的准备工作,加强对网上评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网上统一评卷组织管理按照《信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实施办法》认真执行。考生本人考试分数,可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照计划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区教体局审核把关,市教育局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县区务于7月5日前将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中招办。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批次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
第三批次:省教育厅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2、我市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信阳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报有信阳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2日至7月24日。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5日至7月27日。
第三批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8日至7月30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6月12日到6月18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6月19日,由各县区汇总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市级每个批次实行两个平行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录取学校对市中招办公室按规定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进行退档。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各县区和普通高中录取学校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征求志愿安排在8月5日进行,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订征求志愿方案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中招办公室,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十、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除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全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扰乱招生秩序。对因违反规定招生产生的学籍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将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
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降分幅度应不低于50分。各县区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从而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
(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县区要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格审查政策性加分的对象的资格,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6月20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凡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区将汇总后的考生花名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市中招办公室留档备查。对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由县区负责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记。
(四)省提前批宏志班和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对参加省提前批次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县区、各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有责任做好对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宣传工作,要让考生充分了解填报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方式、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告之考生及家长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市级批次的录取,防止考生误填误报,造成招生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宏志班和提前批民办学校考生,各考区要审查考生和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同意报考申请和学校证明材料交考区中招办留存,并由考区中招办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凡未经县区申报和市级审核参加省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省提前批次录取。
(五)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协议、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问责追责。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四是完善政策咨询制度。各县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县区、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项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中招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县区教体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政策,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适度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加强当地教育招生管理,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方面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中招考试考场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还达不到条件的县区,抓紧时间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尽快给予解决,确保考试安全。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为主安排考场、以考生所报志愿学校教师为主安排监考人员的考试组织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考务、监考、评卷、巡考等招生考试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可参照高考规定执行。
各县区教体局主要领导为当地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的全程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
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的通知》(教监〔2017〕262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要严格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县区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和市中招办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分数;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毕业学校备查。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其它学校不得再进行录取,省市县区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二是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三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县区和初中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能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各县区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初中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县区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1.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2.2018年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3.2018年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4.2018年信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信息登记表
5.2018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