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二〔2018〕36号
各县区教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17〕10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制定了《信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教育局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1日
教基二〔2018〕36号
各县区教体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管理区教育局(办)、 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二〔2017〕10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制定了《信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教育局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财政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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