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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9    浏览次数:    字体:[  ]

教师〔2017〕629号

 

各县区教体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局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师队伍管理,进一步弘扬高尚的师德风尚,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树立教师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教师〔2015〕740号)、《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2015〕73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师〔2017〕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017年12月7日 


信阳市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素养为核心,以争当“四有”好老师为主题,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法纪意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为重点,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行风建设,以师风带学风、促校风、正行风,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思想教育、制度规范、政策激励、典型引领等多种方式,使全市中小学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诟病的突出问题有明显改进,学校和行业的形象有明显改善。在全市教育系统形成和大力推进依法执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乐于从教的行风正气,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师德师风新气象,不断为全市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输送正能量,注入新活力,凝聚新力量。

三、主要措施

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与惩处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一)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引导教师提高师德修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并贯穿培训的全过程。各县区和各学校每年在8月25日至28日集中对新任教师、在职教师开展不少于20学时的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并计入教师培训学时,接受市里督查。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组织开展新任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各县区和各学校每周周一例行组织在职教师重温《河南教师誓词》活动,市县两级各类形式集中培训开班仪式也要组织教师重温《河南教师誓词》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帮助教师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职业素养,引导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二)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结合每年开展的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河南最美教师”评选等,深入挖掘本地本学校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典型代表,作为新时期的师德楷模,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校园网、博客、微信、微博等新型网络媒介,深入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2018年起市教育局将组建师德报告团,每年赴各县区巡回报告1-2场,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从根本上遏制师德失范。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方面作为对教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家长评价、学生评价、学校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师德考评机制。把师德良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骨干评选、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完善教师档案,加强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师德的考核评价制度。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职教师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处分的,取消当年各类评优评先、晋职晋级资格,不得参加各级名师、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等评选(评审)。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尽快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务于2018年1月28日前报市师训科。

(四)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失德失范行为。加强师德监督,努力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与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将本单位师德投诉举报电话予以公布,建设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学校要及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努力将各类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建立健全市、县、校三级师德表彰机制,市教育局每年组织开展师德主题教育 活动,评选表彰信阳市师德先进个人。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大力表彰先进教师典型,要注重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有条件的单位对师德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教师要多奖、重奖。多渠道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教师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对教师的投诉,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更加关注乡村教师,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教师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让教师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六)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各县区和学校要健全师德投诉查处制度,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区,并采取相应处理办法。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中小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建设。

(二)全面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在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要全面总结各自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把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形成符合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与时俱进,加强创新。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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