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教体局开展校车安全检查 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为确保冬季中小学校车安全运行,息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在全县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县交警大队勤务中队组织交警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展板,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题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建立防范预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制订《校车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加大行车前安全排查力度,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针对季节特点积极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服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 坚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和教体局组织专题检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驾驶人员资格、专用校车手续齐全、安全部件是否合格、车辆是否按期年检、校车经过的路线是否存安全隐患等。县交警大队各勤务中队在校车经过的沿线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查校车超员、无牌无证、不开启警示灯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校车交通违法。
四是 依法取缔“黑校车”。
根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规定,河南省非专用校车必须于2016年9月1日前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非专用校车(即“黑校车”)的查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黑校车”接送学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办公室 王建军 5856306)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 县交警大队勤务中队组织交警深入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展板,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题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和家长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建立防范预案。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制订《校车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加大行车前安全排查力度,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针对季节特点积极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服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 坚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和教体局组织专题检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驾驶人员资格、专用校车手续齐全、安全部件是否合格、车辆是否按期年检、校车经过的路线是否存安全隐患等。县交警大队各勤务中队在校车经过的沿线道路设立执勤点,严查校车超员、无牌无证、不开启警示灯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校车交通违法。
四是 依法取缔“黑校车”。
根据《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规定,河南省非专用校车必须于2016年9月1日前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加强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非专用校车(即“黑校车”)的查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黑校车”接送学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办公室 王建军 5856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