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教体局依法全面加强暑期民办学校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淮滨县教体局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利用暑期全面加强对民办学校依法管理。
一是加强招生宣传管理。要求各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要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宣传、做空头承诺及为了生源互相诋毁的行为,不得以收费高低形成恶劣竞争。各校制作的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必须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准予发布。对于发布虚假广告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停止其当期招生行为。
二是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各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要求报教体局和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学前教育要按月或学期收取费用,中小学要按学期收取费用。要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各学校收费的依据、标准和项目等材料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三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要求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学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和场地活动标准,核定可容纳学生人数,要限制大班额招生,招生计划要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四是开展学校达标自查。要求各民办学校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学校、幼儿园基本标准自查工作,针对标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利用暑假对校舍进行维修加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
五是加强学校档案建设。各民办要做好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学生档案、安全档案、校车档案、餐饮卫生档案、教学档案、财务档案建设,要有专门的档案室、档案柜、档案盒(袋),把各类档案分门别类整理归档。
六是严格 招聘 教师管理。要求各民办学校必须按照规定的师生比 招聘 教师,各校自聘教师必须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要做到两教一保。(淮滨县教体局 刘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