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5日,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印发《信阳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制度(试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1.2015年6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5〕754号)
2.2016年7月,《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6〕3号)
3.2018年7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8〕563号)
4.2021年9月,《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中小学校服定制采购问题专项治理方案》(教体勤管〔2021〕260号)
5.2021年10月,《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校服专项整治调研活动〉的通知》(教体装备函〔2021〕208号)
6.2022年5月,《中共信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信纪办发〔2022〕5号)
7.2022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 号)
8.2022年6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办资保〔2022〕202号)
9.2022年10月,《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启用“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教体装备〔2022〕335号)
10.2023年6月25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为实现校服购买阳光公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信阳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制度(试行)》。
二、制定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服采购管理工作,建立有效的校服监管机制,提升中小学校服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家长广泛参与并决策的阳光透明机制,实现家长和学生自主便捷选购。2022年10月,市教体局在全省率先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了“中小学校服互联网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并对全市各县区校服管理部门及局属学校开展了系统培训。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中小学校服采购已统一使用“平台”进行操作。经过一年多的应用与探索,结合我市校服采购实际情况,以及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后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信阳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制度(试行)》。构建学校、家长、厂商、教育行政部门四方联动机制,打通各方联系,使校服采购工作各方参与者加深彼此了解,提高校服工作透明度。
1、征集采购意向
每年校服征订前,学校须将校服征订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 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将相关会议记录上传至“平台”。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2、校服征订工作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
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按照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征订前应发放“家长意见征集函”(致家长的一封信)也可通过“平台”进行家长意见征集。在超过80%家长同意购买的情况下,学校才可以进行校服征订工作。学校应当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后,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做好校服的选用和采购工作。
3、组建选用组织。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选用组织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10%采购年级人数;或以500人为基准数,500 人以上的学校出100名家长代表,500人以下的学校出50名家长代表)。
4、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两种:一是选用组织按照流程从“平台”报名企业中初选出3-5家企业,再组织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采用何种选用模式,选用组织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5、展示展评具体环节
(一)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平台”上发布,也可同时通过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
2.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5家企业。
3.选用组织通知筛选出的3-5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选用组织制作家长投票资料。
4、将制作好的投票资料发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最高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8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如参评企业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二)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
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
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合同。
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
3.选用组织选派代表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
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
6、公示采购结果
票选结束后,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在“平台”上以及学校校园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须向中标企业发放《供应商确认函》,然后方可签订合同。
7、签订采购合同及验收
采购合同必须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签订后将合同上传到“平台”进行公示。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参考《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并在采购需求、采购合同、检测验收中明确。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的校服。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学生家长在“平台”上与中标企业直接进行交易,资金进入中标企业对公账户(处于冻结状态),学校负责监管本次校服质量和品质的验收工作(企业须向学校提供本批次校服质检报告),确认无误后方可为企业解冻资金。
8、售后服务监督
采购结束后,及时在“平台”上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组织开展全校学生(家长)对校服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后续合同延续的依据。
9、资料存档备案
学校将校服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包括会议纪要、采购方案、采购合同、检测报告、投诉处理等文本、视频、照片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10、建立校服企业监督惩处机制。
一是加强企业监管,定期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企业在市教育局完成信息登记工作。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校服的企业、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销售商,建立内部“黑名单”制度,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列入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二是加强人员监管,依法处理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三是畅通反映渠道,要充分发挥校服平台问题反馈机制,方便学校、家长和学生反映问题,并及时将依法查处校服生产、销售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市县两级教体局业务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及平台培训工作,定期开展校服管理工作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校服管理工作。市教体局成立中小学生校服监管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纪检监察科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定期对校服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联合平台运营企业建立7*24小时热线,针对平台应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答复。
解读单位:信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376-6283133
原文链接: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