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制定《信阳市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
问:为什么要制定该制度?
答:为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做好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信阳市教育体育局联合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制定了《信阳市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
问:有哪些依据?
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等相关内容。
二、陪餐具体安排
问:中小学、幼儿园是否需要建立陪餐制度?
答: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餐均要有学校领导与学生共同用餐。
问:校领导陪餐的频次是怎样的?
答:校领导每周至少在学校食堂陪餐一人次。
问: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可以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答: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研究反馈。
问:如果学校有多个食堂,陪餐有什么要求?
答:如有多个食堂,每个食堂都要陪餐到位。
三、陪餐人员职责
问:陪餐人员在陪餐时需要做什么?
答: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现场或“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调度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问:陪餐记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陪餐记录由各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本人签名等,且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四、陪餐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问:发现哪些情况后,当日陪餐人员应当立即指出?
答: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物品摆放杂乱;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餐饮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等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问:陪餐人员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时该怎么做?
答:如发现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上餐剩饭菜下餐继续加工销售;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负责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问:陪餐人员就餐后出现头晕、呕吐等明显症状怎么办?
答: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五、陪餐人员的责任追究
问:对于不认真履行陪餐职责的人员如何处理?
答: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陪餐人员的请假与替代
问: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怎么办?
答: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落实请销假制度,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领导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七、食堂管理人员的职责
问:食堂管理人员对于陪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如何处理?
答: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问:校长(园长)在陪餐制度中承担什么责任?
答: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所有陪餐人员就餐费用不得挤占学生餐费。
解读单位:信阳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电话:0376-6206506
原文: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信阳市学校食堂陪餐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