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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转发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教体监管〔2024〕189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科技、文旅部门,局直有关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教监管〔2024〕2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25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加快制定规范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推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切实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要对辖区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运营情况及开展培训课程进行全面排查。必要时,发展改革部门可会同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开展成本调查,督促降低偏高的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服务项目费用标准监测,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遴选办法,及时通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机构向属地主管部门自主申报,各县区科技、文旅、体育等属地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参与评审。并在2024年12月30日前将拟入围的非学科机构及项目通过官方途径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非学科机构进入白名单。学校负责在本学校及属地教育局的平台上发布招选通告,列入区域白名单的非学科机构自主向学校申报,学校通知申报的非学科机构进行项目集中展示,最后公布入围项目并与非学科机构签订合同。同时要做好对社会和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县区要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委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学期课后服务有关要求,做好解释宣传,实现与既往工作做法平稳衔接过渡。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教体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各县区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县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县区要明确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收费,也不得委托家委会代收费。学校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核实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办理群众反映的课后服务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科技局  

 信阳市民政局 信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_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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