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发改收费〔2024〕37号
浉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发改委(经发局)、财政局、教体局(教育办、教体办、社发办)、中心城区各公办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幼儿保育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规定,结合成本调查和征求社会意见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时托管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延时托管费收费标准为:每名幼儿2.9元/小时,延时20分钟以内免费。延时托管时间以周一至周五幼儿园下午正常放学后为收费起始时间,托管时长按实际发生时间而定。
二、有关要求
(一)坚持自愿的原则。延时托管服务是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向幼儿提供的服务,要坚持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幼儿参加托管。
(二)加强托管服务管理。幼儿园提供托管服务为非保教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服务时间,保证托管质量。不得影响未参加延时托管服务幼儿的正常保教活动。
(三)加强收费管理。延时托管费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账,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不得以兴趣班、特长班等形式另行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名目。
三、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幼儿园)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幼儿园延时托管费收费标准与本文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文标准执行。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