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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普通高中教育篇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4-06-04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结合实际分为2-3档(原则上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最高档)。

3.认定要求。每学年初由学生个人申请、学校综合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认定工作完成后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下一个学期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4.资金发放。按学期发放,每学期各发放一半。秋季资助资金于12月31日前、春季资助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中。

二、免学杂费、住宿费

1.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2.资助标准。属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属民办普通高中免除标准参照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标准。三、滋蕙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通过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以下范围学生优先申请滋蕙计划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 1000 元。

3.申请时间。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大学新生接到大学通知书后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学校审核后上报同级学生资助部门。

4.资金发放。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于10月底前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中。

四、校内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社会资助

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自愿捐资捐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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