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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市级表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在任的班主任教师。二、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含3年);较好地履行班级管理职责,积极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获得过县(区)优秀班主任表彰,幼儿园教师须参加市级幼儿教师比赛获二等奖以上;认真组织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所带班级或所辅导学生曾获得县(区)级以上活动表彰。三、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有区(县)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四、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和爱护学生,无安全责任事故和乱收费、乱办班、违规推销教辅资料等现象发生。

四、办理依据

【规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教基[1998]4号,教育部令第30号修正)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规范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

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五、申请材料

1.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原件1份)。

2.中小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原件1份)。

  六、办理流程

1.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上级要求确定表彰范围,分配表彰指标,下发评选通知文件。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根据市教体局文件要求,组织初步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及拟表彰对象的申报材料以县区教体局或市直学校为单位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或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申报。

2.市教育体育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评审,对内容进行审查、集体研究和公示。

3.审批通过后,制作表彰证书,送达各县区教体局。

七、办理结果

信阳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

八、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公示、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九、办理地点

1.现场办理: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街道11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376-6369871。

2.网上办理:信阳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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