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8月26日上午,罗山县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晓玲,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超,县教体局局长丁福云、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方建兵列席。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平安办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中心校长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公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性强,容不得半点马虎,出不得丝毫差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县会议精神上来,站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学校安全作抓实、抓细、抓牢、抓好,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校安全。
会议要求,一是突出抓好防溺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不断加强重要时段危险水域的巡防巡查,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进一步完善防护设施建设。二是突出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治理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列入对学校的评价和教师的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协同公安、司法等部门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三是突出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的建设。二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责,敢于直面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体制优势,推动全县未保工作深入开展。四是突出抓好学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学校是安全管理第一阵地,要切实抓紧抓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县教体局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寄宿制学校管理,明确校园保安职责,按时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演练工作。五是突出抓好学校校内及周边环境整治。坚持“属地为主,条块同责”的原则,由县平安办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保安全、促稳定的合力。
会议指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教育部门主体责任。二要完善制度建设。教育部门要不断完善校园安全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中的安全监管,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有任务、环环有责任、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检查整治不到位,导致发生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县监察部门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学校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