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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创建2021年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市属职业院校、信阳广播电视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1年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加快推动我市社区学院(学校)和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建设,就申报创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群众终身学习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着力提升社区教育质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全的城乡社区教育网络,推进我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社区教育或继续教育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特色鲜明,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当地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县(区)级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学院、学校)

三、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组织认定,县区教育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遴选后向市教体局申报。

(二)专家评审。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组织机构、阵地建设、经费拨付、师资配备、制度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形成评审意见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和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工作,积极推荐能够发挥示范引领的优质社区学院、社区(老年)学校。

(二)积极推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转型发展,鼓励其成为农村社区教育的主要载体。要进一步拓展教育服务功能,广泛开展思想政治、科学技术、传统文化、职业技能、公民素养、人文艺术、运动健康、生活休闲、家庭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

(三)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和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年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和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915号)执行。

(四)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370号)执行。

    以上各项目所需上报的材料分别依据相应文件要求准备。各县区教育局统一汇总715日前纸质材料邮寄至信阳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教研室

    联系人:赵聪聪

联系电话:6221556

    邮寄材料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广场南路4号(信阳市教育体育局2号办公楼)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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