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创建2021年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


 

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市属职业院校、信阳广播电视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和十九届四中全会“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1年省级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加快推动我市社区学院(学校)和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建设,就申报创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城乡社区群众终身学习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着力提升社区教育质量,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覆盖全的城乡社区教育网络,推进我学习型社会建设。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社区教育或继续教育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特色鲜明,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当地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县(区)级社区学院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学院、学校)

三、创建程序

(一)组织申报。示范性社区学院(学校)及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所在县区教育局组织认定,县区教育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遴选后向市教体局申报。

(二)专家评审。市教体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核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对组织机构、阵地建设、经费拨付、师资配备、
制度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形成评审意见报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和及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工作,积极推荐能够发挥示范引领的优质社区学院、社区(老年)学校。

(二)积极推动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转型发展,鼓励其成为农村社区教育的主要载体。要进一步拓展教育服务功能,

广泛开展思想政治、科学技术、传统文化、职业技能、公民素养、人文艺术、运动健康、生活休闲、家庭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方式向发展型、现代型、服务型转变。积极开展面向社区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组织和服务居民的能力。

   (三)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和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区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年省级示范性县(区)级社区学院和示范性乡镇(街道)社区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915号)执行。

(四)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的申报认定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学院、学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370号)执行。

    以上各项目所需上报的材料分别依据相应文件要求准备。各县区教育局统一汇总715日前纸质材料邮寄至信阳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教研室

    联系人:赵聪聪

联系电话:6221556

    邮寄材料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广场南路4号(信阳市教育体育局2号办公楼)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71

 


    联系我们 | 站长统计
版权所有 ©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豫ICP备2021011488号-1   豫公网安备 41159002000205号
网站标识码:4115000047 地址:信阳市新华西路45号A   电话:0376-6221658    邮政编码: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