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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合理规划辖区内幼儿园就近入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合理规划辖区内幼儿园就近入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市直有关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阳市委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根据《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幼教〔2021〕316号)要求,现就做好合理规划辖区内幼儿园就近入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布局

各县要科学制定区域内“十四五”期间城乡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加快公办园建设。要统筹公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备案、同时交付使用”。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幼儿园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加强对幼儿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及时发布预告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确保幼儿园就近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格落实政策

1.公办幼儿园要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制定招生方案,要结合实际按规定确定就近招生范围,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网站或公示栏发布招生公告。招生过程要保证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实现“阳光招生”。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入园办法制定招生简章,优先向在幼儿园周边半径300m-500m居住的适龄幼儿提供服务,如学位尚有空余,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3.非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要尊重家长意愿,在同等条件下,应以就近为原则,优先接收附近居民幼儿入园

4.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营造良好氛围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县区公办幼儿园及已取得办园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幼儿就近入园政策及国家和省关于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要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运用,释放社会正能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入园理念,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环境。

四、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按照《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体幼教〔2021〕316号) 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对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尤其是对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案的审核。要建立健全各级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实施以县直幼儿园和乡镇 (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县域、镇域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强化对薄弱园的专业指导,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幼儿就近入园提供保障。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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