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教育系统扎实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共创幸福和谐家园
——罗山县教育系统扎实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文明过节,根据罗安委〔2022〕1号《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县教体系统积极行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落实禁燃禁放规定,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实做到教师、学生、家长、家庭宣传教育全覆盖,人人皆知,家户喻晓。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教育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推进。通过寒假中小学校长会,创文创卫工作推进会,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及时学习传达县禁燃禁放会议精神,让全县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层层传导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强化措施,搞好宣传。制定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周密部署安排禁燃禁放工作。各学校及时通过微信群转发《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放时间和范围,讲清全县禁放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切实做好自觉遵守、自我约束、自发监督等行为,当好管理员,当好监督员。全县各学校通过LED屏、家长微信群、QQ群、手抄报、召开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校信通等形式,通过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倡议家长参与禁燃行动,注重发挥发挥学生、家长监督作用,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区(村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进一步增强师生的环保、安全意识。通过经常提醒和经常宣传禁燃禁放的意义,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规定,不储存、不出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督查,落实责任。为确保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体局把禁燃禁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消防范畴,强化督导检查,乡镇联络员及时对各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学校将禁燃禁放工作抓实、抓好,坚决杜绝教职工和师生及家长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当前,春节临近,下一步,教体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对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要求学校持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学生带动作用,确保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