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直中小学(幼儿园):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和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慎重研判并报市疫情指挥部研究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如下:
一、公民办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学校于2022年1月10日放假。
二、普通初中、高中放假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并将放假时间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10点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6225005@163.com)。
三、各县区、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生命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印发《寒假期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合理布置作业,提倡创新型作业,统筹安排学生假期学习、生活、体质、劳动等方面事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四、各县区、各学校要在寒假期间关注老师、学生及家长的健康、出行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五、2022年春季开学时间暂定2022年2月17日,如有调整,再行通知。
六、各县区、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寒假及开学工作方案,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邮箱:jjk6225005@163.com)。
2022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