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基函〔2021〕195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 〔2021〕10 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及早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预防因心理危机造成的突发性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多角度提升识别干预能力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站位, 充分认识到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将其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指导各校结合实际“一校一案”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工作,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极端事件。各校要成立学校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工作预案,关注重要节点、重点对象,切实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预警工作。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或依托相关专业机构,牵头负责组织区域内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每学期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将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分析与班主任意见相结合,对检测中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要确定心理健康专职教师进行定期的约谈和疏导,及早实施精准干预,并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开展心理测评必须要遵守职业伦理规范,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它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
3.强化日常预警防控。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建立由校长、主管德育工作的领导、专兼职心理教师、班主任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学生心理问题评估小组,对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评估。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要定期进行心理支持与辅导,定期跟踪关注,避免因压力无法缓解而产生心理危机。注重帮助学习遭遇困难、学业表现不佳,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鼓励朋辈帮扶、专兼职心理教师给予纾解。
二、发挥合力,多渠道塑造积极心理品质
4.强化家校合作。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向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引导家长掌握应对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正确方法,防止因家庭问题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组织教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不同形式的家访,关注学生的成长环境,及时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寻求学生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的有效支持。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各校要充分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将心理健康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课程计划,确保小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 12 课时,中学各年级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
6.加强心理辅导室的建设。要按照《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要求,规范和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好心理档案,利用各个功能室积极开展个体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宣泄、沙盘游戏等心理疏导工作,充分发挥心理辅导室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危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全面提高中小学心理危机事件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
7.建立区域性中小学心理辅导中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做好常态化心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共同体,建立联席工作机制,构建校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盟,加强片区校际合作创新、互援联动。
8.畅通学生心理疏导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咨询邮箱、心理信箱等渠道,其中心理热线要易于识记和拨打,及时帮助学生发现和消除心理问题。探索建立班级、寝室等心理委员制度,专兼职心理教师要加强对心理委员定期培训,使他们能够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关注到同学的异常行为,并及时反馈。
9.建立完善的转介机制。对已经发现患有严重心理危机、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转介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各地要注重医教结合,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支持协作机制,争取专业力量为所在区域提供医疗帮助。
三、强化责任,多方位打造专业支撑力量
10.落实场地和经费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区域性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中心配备专门场地及软硬件设备,进一步推动中小学建立健全心理辅导室。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确定生均标准,足额按时拨付,并视情建立增长机制。
11.扩大专业教师队伍比例。县级教研机构要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 1 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引进机制,各校要调控好校内编制,按要求做好专业教师的引进或招聘工作。
12.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教研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教研工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提供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要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通过教师岗前培训、业务进修、日常培训等各类培训,分期分批对区域内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进行轮训。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学校要在班主任及各学科中,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对新入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全覆盖培训。
13.注重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通过为教师定期组织心理健康知识学习、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购置相关图书影视资料等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减压力,有效引导教师学会心理调适,增强适应能力,有效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1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评价和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价标准,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内容,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作为挂牌责任督学督导的重要内容,进行经常性督导,督促和指导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落地见效。
请各县区、管理区局直学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于10月31日前将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报至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