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人〔2021〕215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学校):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奋发有为、改革创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别是涌现出李芳等一批师德高尚的时代楷模,树立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为实现“两个更好”和“一市一区三枢纽”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激励先进,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教师节期间评选一批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范围与对象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其中,高等学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等,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五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市级评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等。其中,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先进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校长(园长)、书记、高等学校(含高职)内设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教育管理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等。
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和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担任副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
曾获得市劳动模范、市人社局和市教体局联合表彰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市级评选。
三、名额
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联合评选先进集体100个;评选先进个人1000名,其中优秀教师950名,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50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活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地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技能型人才,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本地区具有表率作用。
3.高等学校二级机构: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含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先进个人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特岗教师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五、评选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师的倾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评选,必须按照校长培训有关规定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中小学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经审验合格(特岗教师除外)。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人员参加评选优秀教师的,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高等职业院校重点推荐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先进个人要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指标数及类型评选推荐(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3)。各县区、各单位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教师倾斜。要统筹考虑本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推荐名额及其所占比重,重点推荐农村学校,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原则上,推荐的先进个人中,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占本地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本地区推荐总名额的8%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坚持“两审三公开”的原则,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市直单位(含局直属)推荐对象由本单位评审并报经行业主管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消奖励。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推荐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在资格条件方面弄虚作假、学校主要负责人以教师身份参加各级优秀教师推荐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数据采集及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8月27-28日将有关材料上报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送的材料包括: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正式文件,内容包括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资格审查情况、评选工作程序、公示情况、推荐对象整体与结构情况等)。
2.《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请转换成excel格式,“工作单位”栏严格按照单位公章填写,不得简写),加盖公章,一式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印制。
4.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除校本教材外,原件由各地、各单位奖励机构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在资格审查中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工作结束后退还。
5.上述第3、4项材料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贴在档案袋外。
6.各类表格、文档格式等电子文本可从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jytyj.xinyang.gov.cn/)“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法规 > 文件通知”栏目中下载,样表的格式不能改变。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评选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奉献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会,高等院校、市直有关单位等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裴祖军,6224003
邮 箱:xysjyj2012@163.com
附件:1.2021年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3.信阳市优秀教师、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一览表
5.信阳市优秀教师和信阳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