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师函〔2021〕88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管理区教育办,局属有关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1.要加强本县区、本单位中原名师、中原名师培育对象、中原名师工作室和教师发展学校的管理服务工作,在政策制定、教学科研、项目安排、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中原名师培育对象所在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和中原名师工作室建设任务,支持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为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的专业成长创设良好环境。
3.要充分认识中原名师工作室及河南省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致力于培养中原名师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积极推动教师教育综合改革,打造具有独特教育风格、教育影响广泛的豫派实践型教育名家,促进区域乃至全市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教师〔2021〕128号128.pdf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