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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3-07-28         


    根据《中共信阳市委办公室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办文〔2019〕38号),设立信阳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市教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市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市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七)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八)拟订全市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的表彰奖励。
    (十一)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全市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三)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贯彻落实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承办省内外体育竞赛。
    (十七)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信阳市新华西路45号     单位负责人:林长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76-62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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