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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0-08-24    浏览次数:    字体:[  ]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凡需在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可按照以下政策入学:
1.入学咨询。家长可通过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官方网站公布的具体入学政策、公布的服务(咨询)电话进行政策了解,或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各县区设立的专门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实地咨询。
2.简化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和居住(暂住)证、就业证明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向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
3.就学安排。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4.教学管理。各接收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等方面一视同仁。
5.办理学籍。家长应在孩子入学后,联系流入地学校及时办理学生转学手续,流出地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籍随人走”的原则做好转接工作。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376-6225005。

文件依据:《信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办基〔2020〕32号)


教体办基〔2020〕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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