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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内普通高中跨市转学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3-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
1、转出学校在学校系统提出申请,按系统申请的转学原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打印转学证明签署学校意见后加盖学校公章;
2、转入学校在系统中先进行审核,签署学校意见后加盖学校公章;
3、转出学校的县级主管单位在系统内先进行审核(如果转出学校属于市级直属学校此步骤省略),签署意见后加盖县(区)学籍公章(以上手续由家长申请办理);
4、转出学校所属的市级单位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加盖市级学籍公章(此手续由县区申请办理);
5、转入学校的县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核(如果转入学校属于市级直属学校此步骤省略),签署意见后加盖县(区)学籍公章(此手续由家长申请办理);
6、转入学校的市级主管单位进行审核(此手续由县区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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